近期,乐视网信息技术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寄送的《民事起诉状(原告:陈思成(上海)影视文化工作室》。
诉讼当事人:
原告:陈思成(上海)影视文化工作室
被告 1:乐视网信息技术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
被告 2: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(北京)有限公司
被告 3: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
第三人:北京银石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
诉讼请求:
(1)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收购银石投资代原告持有的乐视体育的 0.0914%股权(对应注册资本451,490.78元),向原告支付股权收购款28,966,666.67元(以2000万元为基数,按年息 12%计算,自 2016 年 4 月 11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,暂计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 28,966,666.67 元,计算公式:2000 万元+2000 万元*12%*3 年+2000 万元*12%*265 天/365 天);
(2)请求判令被告 1、被告 2、被告 3 对股权收购款的支付互相承担连带责任;
(3)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