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城仲裁委员会是晋城市人民政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和国务院办公厅[1995]44号文件精神组建的仲裁机构。晋城仲裁委员会拥有一支由经济贸易、法律、金融、保险、房地产、医疗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仲裁员队伍,是晋城市唯一的经济仲裁机构。
晋城仲裁委员会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买卖、借款、租赁、加工承揽、建设工程、承包、保管、运输、供电、保险、金融、合伙等民商合同纠纷和房地产、产品质量、知识产权、医疗等领域内的财产权益纠纷。
晋市政办函【2013】38号
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关于成立第三届晋城仲裁委员会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,市人民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,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三届晋城仲裁委员会,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王宏微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
副主任:宋书平 市法制办公室主任
成少平 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
委 员:郭治琛 市财政局局长
刘贵宝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
李翠叶 市司法局局长
王建辉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
赵智慧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
任香平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
席学武 市发改委副主任
田春玲 市工商联副主席
王志平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
程 明 晋煤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
王景辉 人保财险晋城市分公司总经理
靳 霞 晋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
秘书长:靳 霞(兼)
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3年5月29日